新政1 创投企业对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应纳税额方式可选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文件规定: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