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的基础上,提取一定比例,国家规定提取比例为10%,;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而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所以法定盈余公积也是属于税后利润中提取出来的...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法定盈余公积是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根据计提的依据不同,可以将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的比例进行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不应该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当公司计提的累计法定公积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时,则可以不再强制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企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主要是为了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当企业实现利润,进行利润分配并提取盈余公积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