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已作废。企业租房办公,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的,房东只给企业开具普通收据或白条。 企业能否以收据或白条、双方的租用合同、电力和供水公司出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复印件,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电量分割单等凭证,据实进行税前扣除? 答...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日常经济活动中,不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大型商场或超市等,为了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往往联络几个单位共同雇用车辆运载货物,或多家安装一部总表、各户安装分表,由其中一个单位先行垫付全部货物运输费用或水电等总费用,并取得、保存总额*****,然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规定,按一定标准(如运货数量或用水、用电量等)在各应负担费用的单位间进行分摊...
水电费分割单能入账吗 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正式水电费*****的复印件,二是水电费分割单,两个都加盖物业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