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见附件),结合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固定资产的税务折旧年限,应重新整编如下: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