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序有哪些 清算程序: 1.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2.债权申报和登记 (1)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3.清算方案的确认...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