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福利费怎么办? 税法规定,按规定福利费的支出不能超过总工资的14%,超过之后要作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发放职工福利费,并与职工工资一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用旧会计准则的,职工工资计入“应付工资”科目,职工福利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