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的处罚的要根据是否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来区分。1、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根据相关的刑法规定,对这种金融诈骗犯罪,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至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至10年以下***,并处5至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什么? 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如果该出票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其签发空头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