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1. 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 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3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