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凭证保存年限的规定 财务账本属于涉税资料中的主要会计档案,应当保存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如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的最低保管期应为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保存年限为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则永久保存.其中,固定资产卡片的保存年限为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