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号文件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