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指引? 功能描述 纳税人使用该模块可进行新增、修改和作废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操作.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