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已抵扣怎么开具红字信息表? 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2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