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豫财会〔202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员 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出纳; 2.稽核;...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