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发布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关于做好2022年度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