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 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