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始实施。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进一步明确新政策执行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口径等问题。 在实际执行中...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