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市的一家重点中学新学期开学后,按照***的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300多万元。其中一些属于外地学生的转学费,一些属于中考未达到该校分数线的学生交纳的择校费,还有一些是企业、社会、校友提供的赞助费。那么,这些择校费是否缴纳营业税,如何缴纳?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学校取得的上述赞助费、择校费收入,应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