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假期 1、2018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