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