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从10月18日起开始领取,请再7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区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南京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于7月10前通过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2018年10月18日起到报名所在区领取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通〔2023〕6号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