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公布,2023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通过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详情如下:...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