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教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关于印发《十堰市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中央、省驻市单位,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十堰市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按照会计人员属地管理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联系电话:0719-8484832 0719-8484769 附件: 十堰市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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