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90学分。 二、继续教育属地原则,请按您工作单位属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省属企业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60学分,公需科目学分30学分。完成专业科目学分折抵后,您还需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