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科学技术部三部门(以下简称“中央三部门”)联合发布财税[2018]64号文(以下简称“64号文”),明确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废除了“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原规定。 64号文出台之前...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