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国务院令第11号【成文日期】 1988-08-06 1988年8月6日,由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