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河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2025河北初级会计资格证报名条件尚未公布。根据往年初级资格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具备高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