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闽财税[2018]23号 2018-12-25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