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布了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的说明 ,对会计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请相关人员尽快进行继续教育。 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二、学习对象: 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 以前曾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目前未从事会计类工作(包含在校学生、待业人员)的,暂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三、学分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