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京财会〔2019〕999号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集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