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会〔2019〕9号 北海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财政局做好相应的宣传和审核确认工作,请符合信息采集的对象于2019年8月29日前及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czt.gxzf.gov.cn)...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1
梧州市公布2019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通知要求会计人员应于8月30日前 登录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请未完成信息采集的相关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梧州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园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广西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知,本次集中采集时间2019年8月5日开始,到2019年8月30日结束。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信息采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我厅对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1. 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对象是什么? 答复:具体包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下列人员:(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