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列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