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发布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以下为具体通知: 关于开展镇江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