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服务业该如何开具*****? 问:原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营改增”后,对混合销售行为中可区分的服务费收入(模具设计费、复印费等服务费收入)将开具税率是多少的增值税专用*****?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开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营改增"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贷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服务业该如何开具*****? 问:原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营改增”后,对混合销售行为中可区分的服务费收入(模具设计费、复印费等服务费收入)将开具税率是多少的增值税专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