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财会〔2022〕136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2019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近日,北京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最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京财会〔2019〕2022号 市级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现将2019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