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公布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30日。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关于开展宿迁市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宿财会〔2019〕10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在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详情可见如下通知。 关于开展宿迁市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