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8号)转发给你们,请广大会计人员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于2019年6月20日前如实填写会计人员信息。未参与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含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在校生)将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注册登记、高级会计师评审等...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