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这一概念是***在1999年首次提出的,当时将其定义为: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问答第1号》则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支;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支。 新概念放大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外延:即使不是公司“一次性或偶发性”的收支...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