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解答 1.问:无住所个人(不含高管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划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无住所个人流动性强,可能在境内、境外同时担任职务,分别取得收入,为明确境内...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