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我们有一笔已经逾期2年半的应付款尚未支付,税务局要求我们今年作为应税所得处理,请问付不出去的应付账款需要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吗?是单独纳税,还是可以扣除各种扣除项目后一并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是记入营业外收入吗?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的应付未付款...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