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鲁地税函〔2011〕142号2011-9-26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统一税收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