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的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是? 企业商品发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