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14 号)要求,决定自 4 月 20 日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扎实做好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临沂市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