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通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财会〔[2018〕]716号),现就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