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