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党工委政治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