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准则实施问答 问: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是否应当作为存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第十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