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及各有关人员: 现将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采集对象 牟平辖区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