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公布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其中继续教育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22日结束。 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扬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政局(财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