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非行政事业单位)出差,交通费、住宿等凭*****报销,另外根据出差地点的不同,给与一定的补贴(按天计算),请问,现金发放的补贴是否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