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 第一节 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或摊销 第十六条 ***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公共基础设施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其成本,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会计主体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